2010年1月4日 星期一

司法不是弱勢者的正義防線[三]

賺黑心錢的律師為了自身的商業利益
無顧職業道德 無可厚非
但是一個坐在威嚴法庭上應具備法學素養
的執法者只聽信一方的片面之詞
未經查證即 做出偏頗之判決
讓處於弱勢的單親媽無辜受不白之冤
基金會董長大善人為了好女色之歡不願認子
卻以拳頭暴力相向拳打為其生兒育子的單親媽
這樣一個暴力相向的偽善人 竟然需要申請保護令
更極盡誣衊之能事  誣指為其生兒育子的單親媽
向其恐嚇取財達500餘萬元
而那位承審法官 惰於查明真相  偏頗判定單親媽向偽善人
恐嚇取財500萬餘元 有匯款單及勒索信件為證 勘認無稽
此倆份判決書足以戳破偽善人之真面目 及法官偏頗判決
讓一個單親媽名譽受損  身心受創  深受其害
該法官是否應還給受害者單親媽一個公道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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